《盛世江湖》转载请注明来源:奇书小说网qishuxiaoshuo.com

太乾二十八年的秋天与以前似乎有些不同,夏季的高温似乎还弥漫在空气中,秋季的凉爽却总是迟迟不来。

整个大明好像都还置身在火炉里一样。

在大明帝国中部有一个扬州,风景秀丽。

在扬州之东有一个小县,政通人和。

小县的名字叫泰兴,听老人讲,五六百年前,这里就叫泰兴了,可能还是当时的皇帝亲自取的,取“国泰民安,兴邦建国”之意,所以这里的老人们一有功夫,便喜欢向外来人介绍此地,顺带着总要夸一夸自己的小县。

但是唐谦不这么认为,他固执地认为这些老人是想听别人夸泰兴县。因为他自从来到此地,每天都要面对个把老头子不停的讲县城的来历。而每次都要等到唐谦乱夸一通,他们才会心满意足的离开,末了还要加上几句“后生可畏啊”,“孺子可教”之类的言语。

或许,这小小的一县之地就是他们最大的的骄傲了。

“后生可畏?孺子可教?这些死老头明明种了一辈子田,老了还要装有学识?可笑!真可笑!”唐谦坐在茶楼里的板凳上,一身朴衣,肩膀上还耷拉着长长的抹布,心中念念有词,“下次要是还来讲故事,看老子不抽……”

“那小伙子!快来,快来,给老汉倒些茶,老汉继续给你讲讲我们泰兴县的历史,今天老汉给你讲讲咱们泰兴的麻将!”

“王大爷,您坐好嘞,这就给您上茶,大爷讲的可好了,我可是从里面学了不少东西”

“能学到东西就好,你这个娃子就是比那些七里八村的有见识,这些天太热,好在秋收还有段时间,不然老汉可就要受苦了,哪里还有功夫给你讲东西,你听我说这麻将啊…………”

……

日渐黄昏,酷热的温度随着阳光的渐弱,也终于出现了丝丝凉意,夕阳的余晖散布在小县的各处,那茶楼门上的裂痕镀上了金辉,那矮矮城墙上的爬山虎也披上了霓裳,小街上的人终于多了起来,行人的影子被拉的细长细长,仿佛一出跳起的皮影戏,那就小县的皮影戏。

街上充斥嘈杂的声音,有卖菜的叫卖声,有买菜的还价声,有孩子想吃包子的叫声,有父亲呵斥孩子的骂声,有孩子最终吃到父亲买的包子的笑声,众多声音聚集一起,被阵阵徐来的秋风混合,谱写成一曲其乐融融。

“真好啊!”

唐谦满脸堆笑的送走心满意足的王老汉后,静静地坐在茶楼门外,看着眼前的光景,如是想到。

或许对于一个充满迷茫不知所措的人来说,这便是最大的慰藉,或许对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来说,这便是最大的向往。

“谁又敢说平凡的生活不伟大呢?”唐谦呢喃道。

有人敢。

茶楼的老板娘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掐断了他对人生大道的感悟。

“你个臭小子,我家掌柜的收留你可不是白吃白喝的,什么都不会,还老是偷懒,还想不想吃饭了”

“啊!疼!老板娘你看看店里早就没人了,哪里还有事做,”唐谦涨得满脸通红,身体顺着老板娘的手劲站了起来,“再说掌柜的就让我跑跑堂,也没让…”

“好哇!你个臭小子还敢还嘴!竟然还想拿我家死鬼来压我一头!哼!我可没他那么傻,没事干?后院一堆柴给我去劈了,干不完不准吃饭!”

“可是,我不会劈柴…”

“不会劈柴,老娘就劈了你!”

…………

几个时辰后,天已经暗了

唐谦坐在后院里,看着眼前成堆的木头,非常无奈,因为他真的不会劈柴,或者说他真的什么都不会。

“书到用时方恨少?呸!明明是要干活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有多懒,我这样混吃等死的人真的能活下去吗?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语气充满着自嘲和落寞

“那公子为什么不回家?”

身后传来温柔清朗的声音,唐谦知道那是掌柜的女儿,小名花儿。

花儿是田掌柜的女儿,今年十四岁,没有大名,大部分普通老百姓家里的女儿是没有大名的,等到了十七岁嫁了人,直接叫某某氏就行。

平日里除了掌柜,就是花儿对唐谦最好,这不,她带着饭菜找到了唐谦,怕他因为没劈完柴而饿肚子。

然而这个朴素又可爱的女孩有一个非常大的缺点,至少在唐谦看来是这样的,因为一个能把衣服奇怪看成特立独行,把什么都不会的自己当成不会干活的富家少爷的女孩,大脑必定与常人不同,用以前的话讲,是不是叫中二病?

“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不是什么公子,你哪里见过我这样落魄的公子?”唐谦又是自嘲又是解释,“至于回家,我的家太远,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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