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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森堡的集市规模不小,因为这里是距离亚蒙山脉最近的一座城镇,亚蒙山脉虽然危险,但还是有些商队打这些物资的主意,木材、石料、毛皮,药材等一系列的资源还是很丰富的。

可惜贝瑟公国的商业氛围并不浓厚,地形高低起伏不平,道路不发达,再加上山地之间隐藏的强盗。所以亚蒙山脉虽然物产丰富,但这里的经济并不发达,甚至连在这里生活的平民都难以生存。

要是换成商业氛围浓厚的希曼王国,克里森堡早就发展成为一座大城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有一座破败的小城镇。

话说虽然希曼王国经济繁荣,粮产丰厚,但在去年跟贝瑟公国的交战中一败涂地。贝瑟公国虽然贫穷,但贝瑟人却普遍身材高大,性情彪悍。战争前期希曼王国还能凭借着优良的装备和充足的国力跟贝瑟公国僵持不下,但是到了真正拼命的时候,希曼人就一败涂地,不仅伤亡惨重,就连希洛平原富饶的土地都丢了一块,这些土地可是历代贝瑟大公梦寐以求的地方。

就连诺德的便宜父亲也是沾了这次胜利的光,贝瑟大公为了庆祝胜利,大肆封赏,这才有诺德的子爵头衔。话说这么多,贝瑟人算是一个战斗民族,身上流淌大山的强悍和坚韧。

但对于商业就不行了,已经到了中午,集市上也没多少人,周围的店铺稀稀拉拉的没几个顾客,只看见店铺的伙计往店里搬运货物,或者零零碎碎的人们背着皮毛贩卖给商队。..org

进入集市之后,马尔科就开始向诺德抱怨。

“那些守门的狗腿子,看见主人就摇头摆尾,欺软怕硬,之前我们村寨来贩卖毛皮,没少被他们剥削,根本赚不到钱,后来我们就不来这里卖了,什么时候有商队进村再一次卖给他们,可是这样保存的毛皮品质就不怎么样了,卖不上好价钱。”

“哦?还有这回事,刚才你怎么不说,我去给你讨回公道!”

“多谢大人,我是不想给您添麻烦了,毛皮不买我们就自己用了,不能耽误你的事情。”

“以后你们就是我的卫兵了,他们要是再敢拦着你们,报上我的名字。集市里的商队你们熟吗?”

马尔科听到之后十分感动,但问到商队打问题,马尔科就将目光看向了雷曼,科林村长年龄大了之后,跟这些商队打交道的就换成了雷曼。

听到这个问题之后,雷曼思考了片刻,抬起头,指着远处的一家商铺回答道。

“我们村寨地方偏僻,一年半载也来不了几个商队,我跟洛夫的商队最熟,但他们是做毛皮生意的,城镇的粮店只有一家,就在前面不远,应为粮食比较珍贵,听说被克里森子爵垄断了,其他商队必须要把粮食卖给克里森家族,不然商队就进不了集市。”

诺德顺着雷曼手指的方向望去,远处的确有一个跟其他店铺不一样的商铺,克里森堡集市里的商铺与其说是店铺,倒不如说是仓库,商队将这里当做了转运货物的地方,这里的人普遍比较穷,唯一有油水的粮店有被克里森家族垄断,所以来到这里的商队大多是来这里收购货物的。

从外面运粮食卖给克里森家族,再从克里森堡周围低价收购货物运出,利润基本被商队和克里森家族分瓜了,难怪这里的人靠着物质丰富的亚蒙山脉,生活还这么艰苦。

诺德心中是这么想的,但还是走向了克里森家族的粮店,这是集市里唯一粮食来源,只能先进去看看情况了。

来到了粮店门外,抬眼望去,粮店确实修建的比其他的店铺要好,门外的招牌上清晰的挂着克里森家族的纹章旗,一头冲锋的野猪形象。

据说当年,克里森家族的祖先,在偶然的机会中,从一头冲锋的野猪脑袋下面,救下了当时的特温侯爵,后来就跟着侯爵冲锋陷阵,授爵的时候就选择了冲锋的野猪作为自己家族的纹章,表示对特温侯爵的忠心耿耿。

诺德发现粮店虽然修建的不错,可店前却门可雀罗,这么一会没有看见一名客人进店铺买粮,带着心中的疑问,诺德走进了粮店。

迈步进门之后,诺德打量了四周,粮店的中间被木板隔断,后面还是粮仓。店铺的前面有一个柜台,柜台的周围零散这放在一袋袋的小麦,店铺的主事无精打采的趴着柜台上,角落里还坐着两名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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